陰曆每月所建之辰。古代以北斗七星斗柄的運轉作為定季節的標準,將十二地支和十二個月分相配,用以紀月,通常冬至所在的十一月配子,稱為「建子之日」。依此類推,十二月建丑、正月建寅、二月建卯,直到十月建亥,如此周而復始。《淮南子·天文》:「大時者,咸池也;小時者,月建也。」宋·沈括《夢溪筆談·卷七·象數一》:「若盡理言之,并月建亦須移易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