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員或國民出國時,政府所發給的證件。可證明其身分,並請外國官署保護,申請准予居留或通行。一般分為外交護照、公務護照和普通護照。
清朝時,政府發給外國人可在中國通行的證件。《官話指南·卷四·官話問答》:「因想各國人民到處游歷,既領有護照,地官就應當照章保護纔是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