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施於臉部割鼻或刺額的刑罰。《周禮·秋官·小司寇》:「聽民之所刺宥,以施上服下服之刑。」漢·鄭玄·注:「上服,劓墨也;下服,宮刖也。」
上等服裝。《魏書·卷一○○·契丹傳》:「靈太后以其俗嫁娶之際,以青氈為上服。」 《元史·卷一三三·塔出傳》:「復賜珍珠上服,拜榮祿大夫、遼陽等處行中書省平章政事。」
外衣。漢·司馬相如〈美人賦〉:「女乃弛其上服,表其褻衣,皓體呈露,弱骨豐肌。 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