職官名。《周禮》秋官有大司寇,為六卿之一,掌理刑獄。後世稱刑部尚書為「大司寇」,侍郎稱為「少司寇」。
一種刑罰。將罪犯發往邊疆,以防禦外寇。《後漢書·卷五六·張晧傳》:「帝乃悟,減騰死罪一等,餘皆司寇。」
複姓。如春秋時魯國有大夫司寇惠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