敬稱別人的女兒。《初刻拍案驚奇·卷二三》:「小婿蒙令愛慶娘不棄,一時間結了私盟。」《儒林外史·第六回》:「不想一見如故,就留著住了幾個月,又要同我結親,再三把他第二個令愛許與二小兒了。」也作「令嬡」、「令媛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