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種政府行政體制。起源於英國,在施政運作上是以內閣代替元首對議會負責,國家元首僅具名位而無實權。內閣需擬訂政策提交議會討論;並且督責所屬部會執行議會所通過的法律;議會對於無能或執政錯誤的內閣則可提出譴責或投不信任票,迫使內閣下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