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井田法,稱居中的一區。《詩經·小雅·大田》:「雨我公田,遂及我私。」反私田
公家的田。《後漢書·卷五·孝安帝紀》:「公田假與貧民。」晉·陶淵明〈歸去來辭·序〉:「彭澤去家百里,公田之利,足以為酒,故便求之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