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詩時,舉定數字為韻,互相分拈,各依所拈之韻成句,稱為「分韻」。唐·白居易〈花樓望雪命宴賦詩〉:「素壁聯題分韻句,紅爐巡飲暖寒杯。」《儒林外史·第一八回》:「『吾輩今日雅集,不可無詩。』當下拈鬮分韻。趙先生拈的是『四支』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