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刑的人。《周禮·地官·司市》:「國君過市,刑人赦。」漢·桓寬《鹽鐵論·周秦》:「春秋罪人無名號,謂之云盜,所以賤刑人而絕之人倫也。」
對人處以殺戮之刑。《禮記·王制》:「刑人於市,與眾棄之。」
古代的賤役大多由受過刑的人充當,故稱為「刑人」。《史記·卷八六·刺客傳·豫 讓傳》:「乃變名姓為刑人,入宮塗廁,中挾匕首,欲以刺襄子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