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教邏輯學,也包含部分認識論的內容。源於印度的辯論術,後來成為佛教哲學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。五世紀末形成印度學術研究重點之一,至七世紀法稱達到頂點。從形式上和現代邏輯比較,因明有先立結論,再溯求理由的特徵。《大唐西域求法高僧傳·卷下》:「嚮使此賢致意因明者,我復何顏之有乎!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