婦女所做的紡織、縫紉、刺繡等事。《周禮·地官·閭師》:「任牧以畜事,貢鳥獸;任嬪以女事,貢布帛。」《禮記·內則》:「女子十年不出,姆教婉娩聽從。執麻枲、治絲繭,織紝組紃,學女事,以共衣服。」也稱為「女紅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