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嫁雙方因居住地相隔遙遠,乃約集到一地,舉行婚禮,稱為「就親」。《董西廂·卷三》:「今朝正是個成婚日,那家多應,管准備那就親筵席。」元·關漢卿《裴度還帶 ·第四折》:「狀元下馬就親,洞房花燭,燕爾新婚。」
入贅為婿。《通俗編·倫常》:「俗謂出贅外家曰就親。」清·李漁《凰求鳳·第一八齣》:「那一晚喬家小姐,見我不去就親,不知怎麼樣嗟怨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