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價值,以等價之一物抵他物。《宋史·卷一七四·食貨志上二》:「其入有常物,而一時所須則變而取之,使其輕重相當,謂之『折變』。」
物品以較低的價錢變賣,以求在短期內換取現金。《紅樓夢·第一○○回》:「原打量將當鋪折變給人,備銀贖罪。」也作「折賣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