斷裂的弓弦或琴弦。南朝陳·徐陵〈諫仁山深法師罷道書〉:「乃知斷弦可續,情去難留。或若火裡生花,可稱希有。」亦指斷絕的弦音、餘響。北周·庾信〈怨歌行〉:「 為君能歌此曲,不覺心隨斷弦。」
喪妻。古代以琴瑟比喻夫妻,故稱喪妻為「斷弦」。唐·徐彥伯〈孤燭歎〉詩:「暖手縫輕素,嚬蛾續斷弦。」《二刻拍案驚奇·卷三》:「權翰林自從斷了弦,告病回家,一年有餘,尚未續娶。」也作「斷絃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