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朝廷商議國政。《史記·卷一○七·魏其武安侯傳》:「孝景時每朝議大事,條侯、魏其侯,諸列侯莫敢與亢禮。」
朝廷的謀議。《文選·潘岳·關中詩》:「翹翹趙王,請徒三萬,朝議惟疑,未逞斯願。」也作「廟議」。
職官名。唐、宋文官正五品以下曰朝議大夫,明朝為從四品初授的官階,清朝則屬從四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