晉朝阮修常將銅錢掛在手杖頂端,手扶枴杖,步行至酒店,即以銅錢買酒暢飲。見南朝宋·劉義慶《世說新語·任誕》。故後世以杖頭錢代指沽酒的錢。唐·賀蘭進明〈行路難〉五首之一:「但願親友長含笑,相逢不乏杖頭錢。」《浮生六記·卷二·閒情記趣》:「同人知余貧,每出杖頭錢,作竟日敘。」也稱為「杖頭」、「杖頭資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