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與情理。《書經·呂刑》「惟察惟法,其審克之」句下漢·孔安國·傳:「惟當清察罪人之辭,附以法理,其當詳審能之。」《後漢書·卷七六·循吏傳·王渙傳》:「其冤嫌久訟,歷政所不斷,法理所難平。」
法律的原理。如立法立義、法律秩序所包含之各種原理或原則等。《東觀漢記·卷一一·張禹傳》:「明帝以其明達法理,有張釋之風,超遷非次,拜廷尉。」
條理,事物的道理。《王充·論衡·骨相》:「非徒富貴貧賤有骨體也,而操行清濁亦有法理。」
佛教所闡述的道理。《晉書·卷六五·王導傳》:「時有外國沙門名提婆,妙解法理,為珣兄弟講毗曇經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