取消記錄過的事項。《初刻拍案驚奇·卷二》:「隔了一晚,次日李知縣升堂,正待把潘甲這宗文卷注銷立案。」《文明小史·第一二回》:「然而案未注銷,名字猶在裡面,所有地方上的青皮無賴,以及衙門前的蠹役刁書,皆可以前來訛詐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