認領而非親生的兒子。《初刻拍案驚奇·卷三三》:「父母染病雙亡,張員外認我為義子,抬舉得成人長大。」《儒林外史·第二五回》:「因日食無措,父妻商議,情願出繼與鮑文卿名下為義子,改名鮑廷璽。」也稱為「義男」、「義兒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