能就近以自身作比方,推己及人。語出《論語·雍也》:「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,己欲達而達人,能近取譬,可謂仁之方也已。」後多指在言論中能就眼下的事物作例證。《宋史·卷二六二·李穀傳》:「議政事能近取譬,言多詣理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