挑起訴訟,告狀。《初刻拍案驚奇·卷一七》:「只是生來不幸,既亡了父親,又失了母親之歡,以致興詞告狀,即此就是小的罪惡極!」《聊齋志異·卷二·紅玉》:「生大哭,抱子興詞,上至督撫,訟幾遍,卒不得直。」也作「興訟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