採薪和汲水。指炊爨之事。《晉書·卷四一·劉寔傳》:「每所憩止,不累主人,薪水之事,皆自營給。」南朝梁·蕭統〈陶淵明傳〉:「汝旦夕之費,自給為難,今遣此力 助汝薪水之勞。」也稱為「柴水」。
工作的酬勞。《儒林外史·第四八回》:「這是家兄的俸銀一兩,送與長兄先生,權為 數日薪水之資。」《文明小史·第四二回》:「學生技藝日進,教習一律優加薪水。」 也稱為「薪俸」、「薪給」、「薪金」、「薪餉」、「薪資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