姊妹的丈夫稱為「郎」,妻子的兄弟稱為「舅」,合稱為「郎舅」。《三國演義·第一八回》:「原來糜竺有一妹,嫁與玄德為次妻。玄德與他兄弟有郎舅之親,故令其守中軍保護妻小。」《初刻拍案驚奇·卷八》:「陳大郎和小舅兩人管理,他們翁婿夫妻郎舅之間,你敬我愛,做生意過日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