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代稱任事很久的中書、門下兩省的舍人為「閣老」。後尊稱宰相為「閣老」。《新唐書·卷四七·百官志二》:「以久次者一人為閣老,判本省雜事。」
明、清時,稱入閣辦事的大學士為「閣老」。《喻世明言·卷四○·沈小霞相會出師表》 :「卻說保安州父老聞知沈經歷為上本參嚴閣老,貶斥到此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