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用以校正音律的樂器卻遭到毀壞拋棄。語出《楚辭·屈原·卜居》:「黃鐘毀棄,瓦釜雷鳴。讒人高張,賢士無名。」後比喻賢才不被重用。如:「在位者若是親小人,遠賢才,鼠輩猖狂而黃鐘毀棄,怎麼能有所作為呢?」也作「黃鐘長棄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