舊時指婢、妾、娼妓、歌女。宋·洪邁《夷堅三志己·卷四·傅九林小姐》:「傅九,年二十九歲,好狎遊,常為倡家營辦生業,遂與散樂林小姐綢繆,約竊負而逃。」
富貴人家的女兒。《初刻拍案驚奇·卷五》:「依你這等說起來,我小姐今日還嫁人不成哩!」《紅樓夢·第四五回》:「這東西虧他托生在詩書大宦名門之家做小姐,出了嫁 又是這樣,他還是這麼著;若生在貧寒小戶人家做個小子,還不知怎麼下作貧嘴惡舌的呢!」
稱謂。稱妻子、夫人。明·賈仲名《金安壽·第一折》:「俺小姐夾谷人氏,童家女兒,小字嬌蘭,娶為妻室,十年光景,甚是綢繆。」
泛稱年輕女子。如:「小姐,請問民權東路怎麼走?」似密斯、女士、姑娘
稱選美比賽中的優勝者,常冠以地區名稱。如中國小姐、世界小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