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於朝堂外懸蕔,百姓若有諫議或冤屈要上達,即可擊鼓以申。《晉書·卷三·武帝紀》:「西平人麴路伐登聞鼓,言多袄謗,有司奏棄市。」元·無名氏《陳州糶米·第一折》:「任從他賊醜生,百般家著智能,遍衙門告不成,也還要上登聞將怨鼓鳴。」